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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“十不准” 绿水青山留后人

发布日期: 2020-03-31

正值春耕备耕、清明将至,林缘劳作、入林春游、祭祖扫墓等活动大量增加,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。

今天,让我们重温森林防火“十不准”,共同维护森林安全。

1.不准放野火烧山、赶兽、驱蜂

2.不准在林区烧山取暖、烘烤实物和烧饭

3.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

4.不准在林区烧香、烧纸、放鞭炮

5.不准在林区熏鼠洞、蛇洞、兽洞

6.不准在善变烧地坎、田埂

7.不准在山内玩火

8.不准放野火垦荒、烧牧场和柴场

9.不准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赶山路

10.不准在山边林内烧木炭、烧灰积肥

森林防火警钟敲响

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

这些小常识你都记住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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